工程量计算规则 |
一、金属油罐制作及安装 1.油罐,分别不同容积、种类、形式、按设计排板图(如设计没有排板图时,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)所示几何尺寸(不规则形状按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的矩形面积)计算,不扣除人孔、手孔、接管孔所占面积。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。油罐各种梯子、平台、栏杆的制作安装另行计算,执行相应定额。 2.各种附件的预制和安装,应区别不同规格计算,以“个”为计量单位。 3.中央排水管的预制与安装,包括成品件的重量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计算。 4.现场预制组装卧式油罐的试压,已包括在定额内,不另行计算。整体卧式油罐安装后的试压、试漏,不包括在定额内,应另行计算。 5.油罐设计带有拱架钢结构的,其拱架结构部分执行金属结构相应定额及其计算规则。 二、球罐组对及安装 1.球罐定额以成品罐体现场拼装、就位、焊接为准。罐球拼装就位焊接,按罐体不同容积、板厚计算,其全部重量包括球皮(壳板)、支柱及接管的短管、加强板等的重量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。不扣除人孔、接管孔面积所占重量。所附螺旋梯、平台、栏杆制作安装另行计算,执行相应定额。 2.球罐的人孔、接管孔开孔、现场组对安装,按不同孔径与板厚,以“套”为单位计算,执行设备容器开孔相应定额。 三、气柜制作及安装 1.气柜的制作安装,区别不同容积和结构形式,按设计排板图(如设计没有排板图时,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)所示几何尺寸计算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,并包括轨道、导轮、法兰的重量。梯子、平台、栏杆、配重块等制作和安装另行计算,执行相应定额。 2.低压湿式直升气柜、螺旋湿式气柜的制作安装,包括轨道的重量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,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。 3.气柜的导轮、法兰、特制螺栓、配重块,另行计算。 4.气柜的型钢、轨道煨弯胎具制作、充水、气密、升降试验,按不同容量以“套”、“台”为计量单位,执行相应定额。 四、火炬、排气筒及塔轲现场制作组装 1.火炬、排气筒制作组对,按不同种类、形式,根据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,不扣除接管孔面积及其附件所占重量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。 2.开接管孔和检查孔,以“套”为计量单位,执行本册第六章辅助项目相应定额。 3.塔架制作组装,按图示尺寸计算,不扣除孔眼和型钢切角面积,执行金属结构相应及其计算规则。 4.塔架所附平台、梯子、栏杆,另行计算,执行金属结构相应定额及其计算规则。 5.火炬、排气筒整体吊装,金属抱杆的安装、拆除及移位,以“座”为计量单位,执行第十五册“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”定额相应项目及其计算规则。 五、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 1.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,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,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。 2.多角形筋板,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,按矩形面积计算。 3.金属结构安装,其工程量,凡属铆接和螺栓联接的,按制作重量另加2%;焊接的另加1.5%计算。 4.漏斗、料仓、烟道。烟囱制作安装,按设计排板图所示尺寸计算(不规则图形按矩形面积计算),不扣除人孔,检查孔、清扫孔的面积,以“吨”为计量单位。 六、辅助工程 1.设备、容器开孔,根据设计图纸规定,包括至第一个法兰的接管长度和加强板(不扣除加强板内孔面积),以“套”为计量单位计算。 2.现场组装平台的敷设和拆除,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,以“座”为计量单位。 3.煨制角钢法兰胎具,以“一个单位工程”为计量单位。凡属同一规格的法兰,其胎具限计算一个。 4.钢板组成工字钢的制作,按图示尺寸计算,不扣除钻孔和切角面积,以“ 吨”为计量单位。 七、无损探伤检查 1.罐体、容器设备的焊缝无损探伤,X光检验拍片,区别不同板厚,以“张”为计量单位。拍片张数,按焊缝总长度除以胶片的有效长度计算。胶片有效长度,为胶片长度减去搭接长度50毫米。 2.超声波探伤、磁粉探伤、着色探伤均按焊缝长度计算。以“米”为计量单位。 3.管道焊口的X光透视检查、拍片张数,按第六册“工艺管道工程”定额及其计算规则执行。 |